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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运城通报“小区大门改为面馆”:违规改建被责令恢复,公共空间不容“任性”侵占
山西运城一则“小区大门被擅自改为面馆”的通报引发社会关注,当地相关部门通过调查核实,对这一违规改建行为作出严肃处理,责令限期恢复原状,再次敲响了规范社区公共空间管理的警钟。
据运城市相关部门通报,该市某小区物业或业主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将小区主出入口擅自改建为“XX面馆”,不仅改变了小区大门的原有功能,还在公共区域搭建操作台、排烟设施,甚至占用人行通道设置餐桌,影响了居民的正常通行和小区的整体环境,有居民反映,改建后小区门口人流混杂、油烟弥漫,不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,也破坏了社区应有的宁静与秩序。
此类“大门改面馆”的行为,看似是“盘活”空间的小聪明,实则是对公共权益的漠视,小区大门及配套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,其规划、使用需符合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,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、侵占损毁。
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迅速介入,联合开展调查,经查,该改建行为未办理规划许可、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通报明确: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,拆除违法搭建设施,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小区大门原貌,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相关部门表示,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公共空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,重点查处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用途、违规改建、侵占消防通道等行为,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和社区安全秩序。

“小区大门改面馆”事件并非个例,背后反映出部分基层治理中的短板:少数业主或物业法律意识淡薄,认为“自家门口”便可随意处置;日常监管存在“盲区”,对违规改建行为的发现、处置不够及时。
公共空间是社区的“脸面”,更是居民生活质量的“保障”,守护好这片“共享之地”,需多方发力:监管部门应强化日常巡查与网格化管理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对违规行为“露头就打”;物业公司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,严格把关公共区域使用,及时制止违规行为;业主也应增强主人翁意识,共同遵守管理规定,对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说“不”。
此次运城的通报,不仅是对一起违规事件的处置,更是对“公共空间不容私用”的明确宣示,唯有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,将监管责任扛在肩上,将共治理念融入日常,才能让社区真正成为安全、整洁、和谐的“共同家园”。